【徵聘專任師資】國立東華大學電機工程學系徵聘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之專任師資2名

一、應徵職級與名額:徵聘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之專任師資2名。

二、應徵資格:具電機相關系所博士學位或可於到職日前獲得博士學位者。

三、專長領域與條件:

  ※ 專任教師2名:
     聘任具電機工程及其相關領域專長之教師,以AI、IC設計、通訊或控制之專長領域且具備全英語授課能力者為佳。

四、收件截止日:114年8月18日(一)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五、起聘日期:預計115年2月1日起聘

六、檢附證件(紙本、電子檔):

 1. 簡歷表(請用該表格)、履歷表(含附件)、可授課之科目列表及課程大綱簡述(含可教授之本系課規所列之課程以及若錄取後欲新開設之新專業課程)。
 2. 學經歷證件、歷年成績單(大學以上(含))及博士論文摘要【國外學歷證件、國外經歷服務證明,需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尚未畢業者請註明博士學位考試日期。
 3. 近五年著作列表以及代表著作之全文影本至多三篇。
    
上述資料中第1項請先Email 電子檔;第2及3項請提供正本或掃描電子檔,並將所有紙本資料寄出。
 4. 三封推薦信。(可寄到應聘單位的電子信箱或附在紙本履歷中)
 5.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例如: 獲獎證明、英文口語能力證明。

七、備註:

 1. 郵寄地址: 974301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2段1號
      
國立東華大學電機系【新進教師遴選事務委員會】收
   2. 
聯絡人: 邱小姐、聯絡電話: 03-8905063
      
電子信箱: senorita@gms.ndhu.edu.tw
      
電子檔標題請註明【應徵電機系教師_姓名】。
 3. 除推薦信函外,其餘資料可先以影本寄出通過初審再補正本。未通過初審者,恕不另行通知;書面資料概不退還。
 4.本校教師聘任相關辦法請參考: 人事室\人事法規\教師聘任相關\法規 

學年度: 113
學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