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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
學士班課程
本系學士班之課程設計以教育目標「專業人才培育、多元教育規劃、創新思維啟發、國際視野養成」為根據,進行各項必修、選修及通識課程之規劃,透過各基礎與專業課程安排,落實本系所教育目標之精神,進而推廣電機工程教育,培育國家及社會建設之高級科技人才,以因應二十一世紀全球之產業趨勢。 96學年度開始本校已實施課程學程化。學士班課程規劃學生須滿足43學分通識相關挸定及修滿四個學程,達128學分以上方得畢業(即修滿三個主修領域的學程,加一個副修學程,或四個主修領域的學程連同通識學分,總計修習學分數達128以上)。本系在課程學程化的制度下,將原有課程依其內容屬性及修習順序,配合研究所研究專業領域區分以及跨領域通才工程人才之培養,同時秉持理論與實務並重的理念,設計規劃四類循序的學程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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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博士班課程
本系碩士班課程規劃學生最低畢業學分數為36學分,博士班則為30學分,逕修博士學位者需修滿48學分。必修課程12學分,為4學期必修的專題討論與專題研究。研究生可視研究需要選修外系或外校課程,但須經指導教授以及課程委員會同意,才能有助於本身研究進行。 本系在碩博士班的專業研究課程共分為光電、通訊、積體電路設計、計算機、網路、控制、電力電子等領域。常開設課程(兩年內至少開一次)多達52門,皆與教師研究領域相關,且能達到教學與研究的配合,更能與學程化後的大學部專業選修學程相輔相成,讓學生可以從大學部開始的專業選修一路到達研究所的專業研究,提早開始有志繼續深造者的研究生涯,有利於科技人才的培育。 研究生入學後必須先找好論文指導教授,由指導教授親授研究方法,大多為其論文研究主題。碩士論文的理論與實務驗證,都是在指導教授指導下在研究實驗室裡完成。本系研究所必修課程設有專題研究,須修習4學期,其主要為各研究實驗室在相關研究主題上進行研究必須的訓練,包括研究論文的選讀,實儀器操作訓練,報告以及論文撰寫等。 在各研究實驗室所在進行的研究主題皆與工程實務有所相關,且大部分實驗室都有一個以上的計畫支持,來自於業界以及國科會的補助,如此可以確保各研究實驗室的資源充足。另外校務基金亦有編列各教學以及研究實驗室設備費的預算,也有助於研究實驗的延續。 專題討論(一)(二)(三)(四)是以每學期每週舉辦的專題演講方式進行的,由本系教師邀請國內外在業界、學術界的專家學者就所在進行中的研究主題現狀做報告並加以討論,旨在於讓研究生對研究主題的實務概念有較通盤的了解,以瞭解產業或最新研究現況,有利於研究以及生涯規劃等。 本系在研究所課程中亦規定畢業論文為必要條件,研究題目的訂定是由研究生與指導教授之間討論而得,並通過論文口試始可畢業。口試委員會依規定必須由校外學術界或工業界人士擔任召集人,如此保有畢業審查的公平性與客觀性,並確保研究訓練能與工程實務緊密配合。 |